规章制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影视科摄像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6/09/19 00:00 点击次数:

 

为了方便摄像人员和设备的调配、准备,保证摄像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中心特对摄像工作提出以下规范: 

一、各系、部重要讲课、讲座需要摄像的,应至少提前一天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预约。

二、预约时填写好摄像申请表(见文件下载),办好相关手续。

三、同一时间有多个部门申请摄像的,由各部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协调。

四、各部门活动如需全程录像并制作光盘的需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五、拍摄后中心根据学院需要对影像资料资料进行整理。各系、部对影像资料有其它要求的,应在活动摄像前提出,以便有针对性的拍摄,并在活动后一周内自行到中心影视科刻光盘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