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厅的安排,2017 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按照湘教通〔2015〕225 号文件的要求执行。我校拟举办校内2017年度信息化教学竞赛。具体情况如下:
一、竞赛目的
(一)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促进教学手段创新和教学质量提高。
(二)探索现代化教学手段改革,探索有特色的公安信息化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整体推进竞赛筹备工作,切实加强对竞赛活动的领导,成立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组 长:王周
副组长:史伟奇 李先波
成 员:蔡炎斌 石政 皮华英 岳光辉 王彩元 赵幼鸣
徐跃飞 邓绍秋 刘绪崇 张满生 张志华 高林 周定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金丽娜
办公室副主任:欧三任
工作人员:刘丰 谢春华 石建中 朱荣 杨彪
联系人:朱荣 联系电话:82791698(短码6535)
三、竞赛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任教三年以上的教师。
近五年已获得本项竞赛一等奖或有两次参赛经历的教师,不再推荐参加省内竞赛。
四、竞赛要求
1.软件要求
教学软件应由参赛教师自主建设或参与建设,教学理念先进,技术应用合理,较好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教学软件能够完整体现所授课程的主要内容,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交互性能和教学效果较好;教学软件能够合理选用图形图像、音视频、动画等多媒体技术呈现教学内容,界面布局合理,色彩搭配协调,播放顺畅稳定,导航链接准确,用户体验良好。
2.教学要求
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和信息化教学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资源和实施教学过程;准确把握所授课程的主要内容及重点、难点等教学要求,教学目标设置和教学内容处理符合大学生认知规律;充分利用信息化的资源及工具改革课堂教学,破解教学难题,增强教学效果,有效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师生互动好,教学效果好;教师教态自然大方,语言标准生动,讲授条理清晰,形成了鲜明的教学风格。
五、竞赛分组
信息化教学竞赛设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组别,参赛教师可根据教学软件(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等)性质,选择理论教学应用或实践教学应用来展示自己的信息化教学水平。
六、竞赛组织程序
1.初赛
各系部自行组织初赛后,推荐理论教学组和实践教学组各1名教师参加学校复赛,于6月9日前将参加复赛的教师名单报竞赛办公室。
2.复赛
学校于6月27日组织校内复赛。参加复赛的教师需针对理论教学或实验教学项目进行10分钟的微课现场教学和教学软件介绍。现场教学和软件介绍的时间由参赛教师自行分配,但现场教学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七、竞赛结果
竞赛设置一等奖2名(理论教学组和实践教学组各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推荐校内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参加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竞赛。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7 年5月27日
附件1:湖南警察学院2017年度信息化教学竞赛参赛教师名单
附件2:湖南警察学院2017年度信息化教学竞赛评分标准